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:“本行”)201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2013年2月3日和2月4日分别在本行网站和《常熟日报》登出,并于2013年2月24日上午9时在本行五楼会议室召开,现将会议决议情况公告如下:
一、会议召开情况
召开时间:2013年2月24日上午9时
召开地点:本行五楼会议室
会议表决方式:现场记名方式投票表决
召 集 人:本行董事会
主 持 人:本行董事长宋建明先生
二、会议出席情况
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104人,代表1,267,879,095股,占本行总股本83.41%,符合《公司法》和本行《章程》的有关规定。本行第四届董事会董事、监事会监事和高级管理层出席了会议。
三、会议审议并通过下列议案
关于调整本届董事会发展目标的议案;
本行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;
本行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;
本行2012年度财务决算方案;
本行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;
本行201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;
关于增选本行董事的议案;
关于对本行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境内人民币普通股(A股)股票并上市及授权方案调整的议案。
四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
本次会议经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了《法律意见书》,结论如下: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、召开程序符合法律、法规和《章程》的规定;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;会议的表决程序、表决结果合法有效。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、有效。
特此公告。
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二○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